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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學年第2學期 專題討論(三) 繳交期末書面報告注意事項

110-2專題討論(三)
繳交期末報告注意事項
1. 評分:依指導老師評分
2. 依指導老師指示將完稿後的紙本及電子檔先交至指導老師處以便確認報告內容。
3. 繳交格式請依附件規定。
4. 報告封面—雲彩紙米 (C-303),一式兩份,可至系辦確認樣張。
5. 繳交報告時,報告內文需附指導老師簽名之確認單,否則不受理。
6. 將定稿之書面報告一式兩份繳交至系辦,並將電子檔傳送至
crsspy@dep.pccu.edu.tw ,檔名:姓名-題目。

光電物理系 111.08.02

詳文請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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